虹桥镇 溪西 村选民委托投票书
委 托 人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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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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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委托人姓名及所在村民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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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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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受委托人的关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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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 在
村民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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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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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 托 人
现所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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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 托 人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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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人签名
并按指印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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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委托人必须亲自签名、按指印,并附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;
2、委托人必须写明现所在地及联系电话,并将委托书寄回或传真,传真号码:0577- 62338891;
3、委托书必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、确认并公告方为有效。
4、本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2013年10月31日,请于2013年10月26日17时前(选举日五天前)(截止时间以收到委托投票书为准)办理委托书,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。